放射性肠炎是指放射治疗盆腔、腹腔或腹膜后恶性肿瘤所引起的肠道并发症,可分别累及小肠• 结肠和直肠,故又称为肠道放射性损伤。据临床观察,盆腔脏器恶性肿瘤患者接受放射治疗后,可导致结肠发生病变,其症状类似慢性溃疡性结肠炎;如放射损害小肠,则可发生类似吸收不良综合征的临床表现。在盆腔、腹腔或腹膜后恶性肿瘤接受放疗的患者中,放射性肠炎的发生率为0 . 6 % - 17 % ,平均6 %。放射性肠炎的发生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:
(1)照射剂量、时间以盆腔区放疗为例,如4 一4 . 5 周照射量低于4200 一4500rads 时,胃肠道损害的发病率很低;但如4 . 5 一6 周内给4500 一6000rads ,发病率逐步上升;如再加大照射剂量,发病率迅速增加。一般估计,在5 周内照射量超过5000rads 时,发病率约为8 %。
(2)不同部位的肠道对照射的敏感性不同,其对放射线的耐受性依次为:直肠>小肠>结肠>胃。
(3)不同部位肠道的活动度、有无腹腔盆腔炎症性病变或手术史以及有无血管性病变。由于末端回肠和远端结肠比较固定,较易受照射的损害。炎症或术后粘连使肠拌固定,限制了肠段的活动,使该肠段单位面积的照射量增加,发病率增高。子宫切除后,直肠所受的照射量高于未切除者。动脉硬化、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患者原先已有血管病变,照射后更易引起胃肠道损害。
(4)个体差异耐受性不同,对大部分人来说,照射的耐受性是无法预料的,因此对放疗方案的设计应谨慎,且在放疗过程中应注意密切随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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